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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仲裁委员会召开第二届第四次委员会议

来源: 宜春仲裁委员会  日期:2022-04-12 15:27:25  点击:2933  属于:本会动态
  2022年3月30日下午,宜春仲裁委员会在宜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氏集团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第四次委员会议,宜春仲裁委员会主任孟军、副主任熊灯华和李坚及委员聂火云、黄礼安、南金乐、汤萍、李庚生、彭庚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宜春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熊灯华主持。

  首先,孟军主任在会上作了宜春仲裁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指出:“2021年度宜春仲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充分发挥仲裁优势,积极化解民商事纠纷,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受理案件数量上明显上升。2021年1-12月,宜春仲裁委共受理案件316件,已结140件。标的总额5.2亿元,未发生撤裁和不予执行案件。2021年度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仲裁影响力;强化服务意识,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大局;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内部管理,提升仲裁队伍素质等方面所作做的工作卓有成效。”
(图为孟军主任报告2021年工作情况及2022年工作安排)

  会议听取熊灯华副主任兼秘书长关于新聘仲裁员的情况说明以及仲裁委2021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查并通过了新聘仲裁员名单。
(图为熊灯华副主任介绍增补仲裁员的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

  会议听取了与会委员会对仲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位委员积极发表意见,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委员们提出,建议仲裁委要充分利用好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各种信息,利用仲裁员微信群,及时有效的在群里发布仲裁员的案件审理情况,加强仲裁员的沟通交流,也可以印制简单的宣传简报,能让大家更高效地了解仲裁委工作情况,可以通过“送法进企业”的公益活动,进一步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孟军主任在总结发言中对各位委员提出的建议给予了积极回应。
(二图为各位委员提出建议,搜索了解宜春仲裁委的官网)

    孟军主任在会上对2022年宜春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作出布署:
  一、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提高仲裁公信力,丰富拓展仲裁服务方式和领域,积极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打造有区域特色的国内一流仲裁品牌。
  二、加强分支机构建设。宜春仲裁委员会根据高安市汽运产业庞大,汽运行业发生纠纷较多,在高安市设立分会,目前正在对分会的办公场所进行装修,争取在4 月底之前使分会能进入正常的日常办公状态。宜春仲裁委员会丰城分会的设立也正在筹备中。
  三、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宜春仲裁委员会与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建立《宜春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与仲裁对接机制》,建立和规范我市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仲调对接机制,切实发挥调解、仲裁、司法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中的作用。宜春仲裁委员会与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设立宜春消费权益和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设立方案正在讨论制定中,争取在下半年使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进入正常办公状态。
  四、在“新冠”疫情防控方面,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各项防疫措施,围绕“六稳”“六保”要求,积极开展仲裁工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仲裁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发挥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五、健全仲裁机构内部监督与控制制度,加强仲裁机构对仲裁程序的管理监督,确保裁决质量,提高公信力。提高仲裁案件调解和解率。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与效率,树立仲裁公正高效的良好形象;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廉洁自律水平。
  六、加强仲裁信息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互联网+仲裁”模式,运用大数据、云服务等技术手段,发展线上仲裁、智慧仲裁,争取建立网上立案服务平台、网上开庭。以开放的观念与发展的理念,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
  七、在保证仲裁机构规范化运作的情况下,宜春仲裁委员会尽量扩大仲裁服务范围。在去年260万元仲裁费用目标的基础上,再增长10%,奖惩制度按2021年规定执行。去年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宜春仲裁委共受理案件316件,当年结案140件,标的总额5.2亿元,未发生撤裁和不予执行案件。2022年将收、结案数、结案率、调解率在2021年基础上争取提高10%,做到每年案件稳中有升,通过办案来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扩大仲裁的影响力。
  八、加强仲裁人才培养,拓宽仲裁员聘任渠道,建立门类齐全、分级管理、对接需求的仲裁队伍。建立健全适应仲裁业务发展的仲裁员薪酬和激励机制。完善仲裁秘书选聘、管理制度。推动从商会、企业中选聘符合条件的人担任仲裁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仲裁队伍。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全面推进新时代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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